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龙宇涛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哥哥婚后借父母的钱卖房,房产证写了哥嫂俩名字,当时写借条只有1方签字

北京 11-21 05:1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5)
哥哥婚后借父母的钱卖房,房产证写了哥嫂俩名字,当时写借条只有1方签字,对夫妻双方都有效力么?女方知情但不签字,如果今后离婚发生纠纷,女方不认账,这张借条还算双方的共同债务么?另外,父母保留了汇款凭据,还有没有别的方式能够保障我父母这部分钱?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1 07:27
可以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3-11-21 08:17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1-21 08:41
属于共同债务,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21 07:41
对夫妻双方都有效力  算双方的共同债务,应搜集对方知情但不签字的证据为好
回复时间: 2013-11-21 07:48
最好让您嫂子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13-11-21 08:09
最好是有女方知道是借款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3-11-21 08:22
最好有女方知道是借款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3-11-21 08:24
婚后所欠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3-11-21 08:38
都有效力,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回复时间: 2013-11-21 09:25
1、是夫妻共同债务、对夫妻双方都有效力
2、不认账,也是共同债务。
3、借条就可以,另外收集女方明知此款为借款。。
回复时间: 2013-11-21 10:18
债务是婚后产生的,用于家庭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女方没签字不知情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你父母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还款,汇款凭证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1-21 10:22
你好,是有效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3-11-21 10:50
该款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3-11-21 10:52
婚后借款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然是买房,肯定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方不能以不知情为由认定为个人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回复时间: 2013-11-21 15:25
你好!只有一方签字的话,很难仅凭借条认定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上海徐汇区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5728
湖南 长沙
人气:543881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213
四川 成都
人气:5015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3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