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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题解惑

江苏-苏州 11-23 10:19  悬赏 15  发布者:19945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婚,在拆迁的时候,小女儿未婚。有一座宅基地。拆迁时分到120+160平米的房子两套。在没有知道拆迁的时候我们做了老房子的分割公证,大小女儿各一半。现在拆迁所得的两套房子在法律上该如何分配?话说现在男女平等,生两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一样。按这个说法,小女儿在需要结婚时也有权利申请宅基地。但是现在拆迁了,小女儿还有什么能拥有的权利?人家一个孩子也是分120+160的房子,我两个孩子怎么也是120+160?我还有一个孩子就没有什么权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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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3 11:47
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来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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