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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有时间限制吗

黑龙江-哈尔滨 09-20 15:44  悬赏 0  发布者:林伍 给我留言  回答:(3)
被他人打伤,快一年了,在派出所已做法鉴,属轻伤,但现在还没有结案,如果自诉,超过一年还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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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20 15:57
1、身体受到伤害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时效是一年
2、刑事诉讼的时效规定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你的情况经鉴定为轻伤,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故对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如果你已经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五年追诉期限的限制。
回复时间: 2010-09-20 15:59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话,属公诉案件,法院不会再受理你的自诉。
回复时间: 2010-09-21 10:27
可以的!
关键是要处理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否则,不能自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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