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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11-25 12:46  悬赏 0  发布者:yinhua……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律师,我是上海浦东新区的,我们是一家公司的外包的员工,也就是当时是通过劳务所介绍到这家公司上班的,属于劳务所的人,现在因某种原因,公司要搬走,也就是说这家公司现在不再需要劳务所的人,公司要与劳务解除合约,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说会再帮我们安排其它工作,因为我们当时跟他们签的合约就是2年,合约期限未到,因该家公司现在不再需要人,要给我们安排其它工作,请问从法律角度看,如果我们不接受他们的安排,是否可以得到他们主动解约的赔偿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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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5 13:28
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1-25 13:59
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只要其安排你,你就必须继续履行!
回复时间: 2013-11-25 16:11
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1-25 16:26
你好,没有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1-25 16:40
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1-25 16:48
劳动所重新派遣,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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