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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妻离婚未果,她服毒自杀未遂与我登记离婚后,又找我要钱

北京 11-26 22:27  悬赏 25  发布者:mukong 给我留言  回答:(7)
前妻在我住院治病期间,将陪嫁家电私自拉走,并写下离婚协议书,说与我感情不和,要协议离婚。次日离婚时前妻反悔,我母亲将其送回娘家。第二天,她服毒自杀未遂,到医院后通知我去交押金1万元,期间转院又交3万元。因我生病未能上班,此钱全由我母亲和我借款支付。她出院后与我公证离婚,无任何财产瓜葛。离婚后鉴定前妻为七级伤残,但从离婚至今,一直上诉告我要求支付生活费、误工费等费用30万元。并以一张我与朋友的照片说我有婚外情,法院判我支付7万元,前妻不服,还要上诉。请问我需要支付这些费用吗?因他一年半来不停上法院起诉,已打扰我的个人生活,请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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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7 09:38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3-11-27 06:07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对方有证据证明外遇的话需要支付对方离婚损害赔偿金的。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回复时间: 2013-11-27 07:29
如你没有上诉,按判决执行即可。
回复时间: 2013-11-27 08:27
要看她是怎么起诉你的,才能想办法应对。
回复时间: 2013-11-27 13:32
对方的请求是无理的。
回复时间: 2013-11-27 14:42
你对你妻子没有抚养义务,不需要支付生活费。
回复时间: 2013-11-28 05:44
你好,离婚之前所欠下的外债,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前妻起诉要求支付生活费等,你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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