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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和财产分割的关系

 02-11 21:19  悬赏 10  发布者:ljx20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4)
我奶奶有一套住房,我结婚后一直住在和她住一起。几年前,老人将住房经公证后赠于我。老人有一子一女,月低保费300元。现老人瘫在床,姑妈因房子问题很少上门,老人全靠我父亲和我一家照料。我想请教专业人士,她没有得到老人的财产,就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吗?这种情况下,我、父亲、姑妈三方赡养义务(照料时间和护理费)怎样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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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2月11日 23时31分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因此你姑妈应当赡养你奶奶,而不管是否能分到你奶奶的财产。一般来说你父亲和你姑妈应当平均分摊照顾的时间和费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1 21:21
作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其他问题家庭成员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2-11 21:21
你没有义务,不分财产,仍然要赡养
回复时间: 2009-02-12 10:16
你姑妈让有赡养义务,你无法定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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