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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被继承后,拆迁怎么安置?

北京-丰台区 11-29 12:06  悬赏 30  发布者:zjf045…… 给我留言  回答:(16)
我家经法院调解,继承了宅基地房屋3间,现遇拆迁,但拆迁办不与我们协商安置,理由为只对宅基地土地审批的使用人(现在使用人已被修改,不是父母的)。请问,对继承的3间房屋,我们在拆迁过程中能主张什么权利?拆迁应怎么安置此类情况?拆迁办是否可以在与宅基地土地审批使用人签订安置协议后,拆除我家继承的房屋?对拆迁安置的补偿,我家能能获得那部分?置换房屋安置我家能享有吗?
问题补充:
调解书只是说明了3间房屋归我们所有,没有说土地使用的事。我们到底有没有土地使用的权利?物权法中的房地一体这里能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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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06
按照当地标准安排的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30
主张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48
你好,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征拆办。
追问:

征拆办是在哪个部门?拆迁办是不接待我们。

回复时间: 2013-11-29 15:15
您好!
1、可以主张继承权。
2、依据法院生效的调解书,要求拆迁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3、可以拆除,但是你们根据物权法你们有权利起诉拆迁方侵害到你们的权益。
4、你们应该获得房屋补偿额。或者房屋置换。
5、你们应该享受房屋安置。
至于补偿方式,公告发布之后,你们可以协商。但是一般不低于当地市场价格。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09
您好:拆迁办只针对登记的户主是没有问题的,在拆迁协议中应该会有户口及实际居住人的面积,目前政策不统一,具体还需要看发布公告中的拆迁政策。一般情况下你们应该享有相关权益。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09
1主张继承权。
2,根据法院的调解书,给你们办理拆迁补偿协议。
3,可以,但你家立即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详谈电话联系。
追问:

先谢谢您!也就是说我家应该可以按照拆迁公告的安置办法,要求安置?

回答: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徐卫东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12
你好,你们应有相应的权力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12
答:1、补偿金;2、适用所在地拆迁方案;3、不需要。根据生效的调解书争取权利;4、房子,或者货币;5、拆迁方案中有规定时,可以选择。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20
你好。拆迁安置过程中享受的权利应与宅基地土地审批的使用者同样。法院的调解判决生效后的效力是一样的。拆迁的补偿方式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只要合法的,就应得到补助。地方政府在拆迁方面有不当之处,你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办法维权 。如果是临街房有营业执照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来补偿,包含装修费用、营业损失、拆迁过度费、搬迁费等。
我的补充: 2013-11-29 09:21
如果有补偿额过低或强拆等情况发生,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来电详谈。
追问:

先谢谢您!现在拆迁办的意思就是我不和你谈,让我家找宅基地土地审批的使用者谈,而且那意思就是我家只能获得地上物补偿。拆迁公告已发,两种方式,货币和定向安置,如果说房屋用货币补偿的,应该怎么算?

回答:

你好,法院的调解判决书已经生效了吗? 如果生效可以委托律师与土地使用沟通,圆满处理此拆迁安置问题

追问:

调解书是2011年的,应该是及时生效吧。这两年我家一直收着3间房屋的租房钱。

回答:

具体情况建议来电或当面详谈吧。不管是积极协商还是起诉维权,解决的途径还是很多的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35
你好,可以要求安置,建议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1-29 10:08
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你家所有。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29 10:09
你们作为继承使用人可要求按照拆迁政策获得补偿,具体的拆迁政策内容请你咨询拆迁单位,各区不同。
回复时间: 2013-11-29 12:41
依据当地的政策 分配利益  安置
回复时间: 2013-11-29 15:53
1主张继承权。
2,根据法院的调解书,给你们办理拆迁补偿协议
回复时间: 2013-11-30 11:14
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2-03 17:19
首先要搞清楚,你家继承了宅基地上的三间房屋,那么该宗宅基地之上共有多少房屋,有几户人家在该宅基地之上,这个搞不清,无法作出全面回答。只能按照我的猜测回答如下,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为房屋所有权人,你家经法院调解取得了房屋三间,你家就是该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被拆迁人。拆迁方必须与你家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否则就是违法。除了三间房屋之外,还应当对这三间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按照房屋所在地区规定的区位补偿价予以补偿,能否分得安置房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完全能够取得安置房屋。因为,依照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有两种方式,一货币补偿,二产权置换,选择权在房屋所有权人,你家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果你愿意选择产权置换的话,依法当然享有安置房屋,谁不给谁就是违法,如果你需要打官司,请聘请我处律师代理,定能帮你实现权利。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就取得房屋占有下的土地使用权,这叫地随房走的原则,不管调解书上说没说,依照法律规定,你家拥有土地使用权这是当然的事情,无须在调解书上再写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如果写上了,随不违法,但属于画蛇添足。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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