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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琐事纠纷

吉林-吉林 11-30 05:58  悬赏 0  发布者:phoner……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妻子在饭店工作,昨天因为点琐事和服务员发生了口角,对方先动了手,双方撕扯中我妻子抓伤了对方的脸,后来对方报了警,警察给对方做了笔录以后来找我们,说研究一下让我们私下和解,对方去饭店说了要六万块钱解决,我想咨询的是,在没有用工具的情况下抓伤脸,这在法律上算什么伤害,没有伤到器官,就是抓了几道沟,对方是未婚少女,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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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30 08:56
由公安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是否构成轻伤,如是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判3年有期徒刑,如轻微伤则民事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30 12:22
只赔偿具体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2-01 11:06
对方的赔偿要求应该根据权威的鉴定结论,另外抓伤脸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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