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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江西 11-30 19:07  悬赏 0  发布者:罗文晶198……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个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想咨询下,希望各位大师给我解惑。
         我是独生子,父亲于2001年去世,母亲健在,在母亲的同意下,现有父亲名下的一栋房子要过户到我名下,该房子的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证是我的名字,土地面积是90.74平米,建筑面积163.76平米。我按照房产交易中心的要求准备好了所有必须的资料,但是在交地税的时候,地税局的人叫我去公证处公证后才会给我办理相关事宜,现在我的问题就出来了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个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想咨询下,希望各位大师能给我解惑。   :我是独生子,不存在财产纠纷的问题,为什么还要去公证?是不是一定要去公证吗?如果不用去公证的话我该怎么才能把房产转到我的名下?还有就是地税交的税怎么个算法?应该交多少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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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30 19:21
详询当地税务局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68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01 09:53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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