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复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吴健弘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王景林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涉嫌交通运输违法经营

广东-汕头 12-01 16:00  悬赏 20  发布者:我是草包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因一群无任何执法依据的人以 “诱骗乘坐搭讪”、“强抢车钥匙扣车”、“胁迫”、“殴打”的方式达到限制车主人身自由为目的,控制车主人身活动并限制一切报警自由权,直接移交《交通运政》大队后被认定为涉嫌“非法营运”违法事实经过的陈述与申辩的材料
姓名:文昌洪   男   籍贯:湖北仙桃市通海口镇五组19号  现居广东省汕头市地区
于2013年11月28日自驾一辆粤D29B79比亚迪小型轿车沿汕头市地区驶至福建的诏安县,上午9时30分(大约时间)进入福建省诏安县交管大队办理电子眼违章记录事务。由交管站一名女警司接待,告知系统故障办理未遂并了解下次“交罚”的具体时段后,自驾本车沿福建省诏安县《交管大队》驶出,行至到诏安县区 “上营村”挂牌路口欲寻解决内急(尿急、大便)之需确认车身后(只有一辆两厢型黑色轿车斜停在300米左右的路肩旁以及一位小伙子从黑色车处向我停车方向走来)环境没有机动车行人的危情后倒车到村路牌入口5米大树处熄火下车,问一路人知道324国道侧面路沟背后树林地有一厕所可以行便,走到的在有一墙侧写着“女”字墙角外小解后,返回车内驾驶位置取纸大便。这时见一位约30岁出头左右的男子搭讪说:“是不是回汕头,我去总站你去不去”,我礼貌随意解释说:“我回汕头但不去汕头总站,到陈醋合”,没想那小伙子说:“陈醋和也可以的我给你40块钱好了。”随身就进入我车的副驾驶位。这时就有一辆黑色两厢(日产)车行至离我车约6米处,先后走出“一矮、一高”(事后想了下矮个点的大约1.68M/高个点的约1.75M)两名男子离我车2、3米时询问说:“我有两人你把两人拉到汕头总站可以吗?”,我礼貌的拒绝说:“我车有人坐不了,不去了。”,这时矮个子立刻变脸就应上一句:“啊,你有拉客呀”说话之时瞬间拉开我车正驾车门快速的抢走我放在茶几槽内的两串(一串是车锁、一串是租房的)钥匙后交给尾随而至的高个子男子。我随即也从车里出来跟高个子论理:“你们抢我的钥匙是不对的,我和你们素昧平生的?”,高个子随即用手扇了我左右脸胁迫说:“你嘴巴那么多,老子打死你,你人不听点的话有厉害的等着看!”,我见情形突然为保全人生和财物安全,当时我忍受挨打委屈而不顾,期盼用语言沟通来降低与避免突发性“强抢钥匙”的摩擦进一步升级事故的蔓延发生时,择词说:“我的车和钥匙都在,你们想要干嘛你随便我去厕所。”,高个子厉声喝道:“老实呆着,不许上厕所,否则打的你趴下,将手机交出来。”遭受不明被抢的心理当时我想这是白天,也不示弱的说:“你们就是打死我也不交手机,我也要上厕所!”,为了不受更大的人身伤害攻击,我想走动到路口小店(买东西的)处择机报警,高个子一直紧随而至见我有预拨电话的举措,凶性恶极的说:“本地人跟我对着来的都挨打的厉害,你不想活就试试看。”,迫于淫威我为了稳住情势只能“友善”曲迎的说:“这的林警官(诏安县交警大队的,年前在诏安县梅园北路本车发生过一起掉头时与一辆摩托车超车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本案人)我认识,不要伤了和气,你们有什么地方我得罪过请说明要好些。”高个子随即附和说:“有什么事情等我们大队长(到交通综合执法来后才知道是指执法大队长,当时我也不认识谁是大队长)来了去说!”。其间有一矮个子误认的对我说过:“我每天都有在诏安拉客”等等系列纠缠话题只到诏安县交通综合执法队人员的乘车而至为止(时间大约是上午10:15),然后高个子男子将矮个子男子强抢的钥匙移交给穿着交通执法服饰人员后随即索取我的有效行车证、驾驶证、居民身份证立即随同执法人员到新兴停车场(诏安县运政)临时办公点协助调查,配合做系列的笔录。在做笔录前我在新兴停车场厕所里借机报了110并向深桥派出所叙述当时事发的经过,派出所鉴于我本人没有实质的财物损失,以及身体伤害程度不明显就以出警销案的终结书(暂不立案,查明相关人后另行通知而告终)。而与我发生“诱骗搭讪、强抢车钥匙、私自扣车、胁迫、殴打以及乘坐(所谓的乘客)”的人未见其踪,而我却被摊上了非法营运接受罚款处罚的“名头”。
下午2:30时我乘车到诏安县交通局一楼办公室找相关领导陈述经过并咨询提车的事务,然而,大队长需要我在深桥派出所结案后在办理放行的相关事务。下午接着到派出所申请撤案的申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1 18:52
可以请律师先收集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3-12-01 21:01
去当地政府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12-02 18:42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第一手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南京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1842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285
陕西 西安
人气:582959
山东 临沂
人气:248839
安徽 合肥
人气:282463
上海 徐汇区
人气:371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