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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过户

北京-通州区 12-04 12:24  悬赏 0  发布者:牛吃青草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父亲在2002年和把宅基地卖给了本村人,但是没有过户,只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宅基地红本没有过户。之后购买人又把房子卖给了同村另一村民。请问现在如果想买回宅基地需要什么手续,曾经我父亲和同村人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宅基地的合法所有人还是我父亲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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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04 13:08
您好,合同有效,可以起诉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3-12-04 13:08
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2-04 12:35
同村人宅基地可以买卖,虽然没有过户但合同有效,你父亲可以要求收回宅基地解除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2-04 12:55
本村村民之间可以进行宅基地的买卖。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属于有效合同
回复时间: 2013-12-04 13:03
你好,宅基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 应认定无效。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回复时间: 2013-12-04 13:23
你好,同村村民之间宅基地可以买卖,但是如果没有过户,你父亲可以反悔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04 13:39
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你父亲可以主张买卖协议无效。
回复时间: 2013-12-04 13:55
本村村民之间可以进行宅基地的买卖
回复时间: 2013-12-04 14:11
参考如下 详谈电话联系。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回复时间: 2013-12-04 16:11
你好,你父亲与同村人签署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但因为未变更使用权人,但房屋现在的使用权人还是你父亲,如果想收回,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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