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租的写字楼死过人并且是非正常死亡能获得赔偿吗?

上海-松江区 12-04 13:35  悬赏 0  发布者:huangy…… 给我留言  回答:(9)
2013年7月18日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12月4号看到新闻说我现在的这个写字楼2013年4月16号死过人,一个女孩子,非正常死亡,公司运营了三个月,业务也不怎么好,现在又要换地方,很费神费力,请问我能与房东解除合同吗?是否能获得赔偿?
问题补充:
现在每天在这里工作白天还好一些,一到晚上就会感觉阴森森的,很吓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4 13:42
不会赔偿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51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04 14:08
可以依据公序良俗和事先房东没说过真相,要求解除和索赔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27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04 22:57
不可能获得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2-04 13:39
可以根据我国善良风俗公序良俗原则解除合同并索要损失和赔偿,具体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面谈  。
回复时间: 2013-12-04 14:06
不属于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也不能获得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04 14:17
您好!该理由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因而不能与房东解除合同,否则是您违约。
回复时间: 2013-12-04 16:01
不是法律解除理由。
回复时间: 2013-12-04 17:37
可以要求赔偿,对精神构成了影响
回复时间: 2013-12-04 21:11
一般不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921
湖南 长沙
人气:54468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17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86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01
广西 柳州
人气:7089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