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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 孩子的房产继承

湖北-黄石 12-04 20:18  悬赏 0  发布者:fhm11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现在18岁,正在读大一。法院判给母亲抚养权,判父亲对我的抚养费是300元一个月,他在过去的八年中因工作收入不高所以给的抚养费很少,并没有给我缴纳过初中、高中、大学的学费,但是母亲没有起诉过。父亲在六年前贷款买一房,还需要偿还四年贷款,现在父亲要结婚,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他未做婚前财产公证并且女方带有一子,这样的情况在遗产继承时,他说房产我与对方女方的儿子一人一半。请问这样是否合法?父亲在我18岁以后是否不再有给我抚养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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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5 10:40
你好,现在已经成年了,属完全行为能力人,不能再主张抚养费了。你父亲有权利立遗嘱,指定其财产由你及继子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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