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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协议有用?

湖南-娄底 12-04 23:33  悬赏 0  发布者:xtfjfn…… 给我留言  回答:(0)
甲 方:北京好学厚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8号-1(三层)
邮 编:100080
联系电话:400-0105-789 
户名:北京好学厚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0200049619200906091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
乙 方:                             
性 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电子邮件:                                                                  
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过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针对 2014年监理工程师 考试(以下简称“该考试”)所推出的 协议保过班_班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学员资格的界定
本协议学员资格界定:
1.乙方必须取得“该考试”的考试资格;好学教育监理工程师"协议保过班"协议

2.根据_2014__年考试组织方官方网站公告信息,在培训结束前,甲方能够确认乙方取得该考试的考试资格。
二、“协议保过”释义
本协议所称“协议保过”是指:乙方(学员)取得 2014年监理工程师  考试资格;在接受甲方网络辅导后,参加“该考试”最终通过该考试(甲方可查核)。签订该协议后,在_第一 次考试内,如果未通过“该考试”,且符合第六条“重学约定”的,可以免费重新学习。
三、收费标准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网络协议保过班培训费:人民币         圆整(¥    元整),甲方为乙方开通听课权限。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根据制订的辅导方案安排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培训计划顺利进行,不得随意减少学习时间,并保证授课师资的质量;
2、甲方应当负责对乙方进行辅导跟踪答疑,辅导乙方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积极促使乙方成绩达标;
3、如乙方满足免费重学条件,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开通乙方重学权限;
4、甲方应当对因签订本协议所获悉的乙方真实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户籍地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等,进行严格而妥善的保密,未经乙方同意或允许不得对外泄漏或披露。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提供参加考试资格的相关信息,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所必需的个人信息资料,并确保该资料真实有效,如因乙方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有误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协定好的学习计划刻苦学习,需按时按质参加远程课件和网络互动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下列情形,乙方不得要求免费重学:在参加甲方的培训中因旷课、不完成作业而导致成绩未达标;乙方自动放弃考试、乙方因违反报考条件而未被录取;
3、乙方应当积极和甲方保持沟通,对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或不懂的知识,及时向甲方提出,获得甲方的帮助和答疑;
4、乙方应当对在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相关商业及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操作流程、培训计划、方针、手段、商业机密、内部资料、各种试题及考试信息等)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漏或披露,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索赔甚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当积极参加考试,并认真答题,不得进行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否则不予免费重学。
六、重学约定
1、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拟参加考试情况,如有隐瞒或未据实告知,则自动取消重学资格;
2、在参加甲方的培训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乙方构成违约,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与免费重学资格:
(1)不认真学习,所报课程没有听完一遍者;
(2)没有按教学督导的安排进行复习,致使学习进度明显落后,复习时间已经过去四分之三,但课程还没有学完一半者;
(3)无故旷课、不完成作业者;
(4)乙方主观原因而导致考试未过关者;
(5)乙方经培训后因主观原因不参加考试的(如生病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提供国家三甲医院诊疗证明)或者因主观原因放弃考试资格;
3、乙方应当积极参加“该考试”,并认真答题,不得进行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如乙方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者成绩为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与免费重学资格;
4、如果乙方考试结果符合免费重学条件,应当自本年度“该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依本协议约定及时办理重学手续;
5、申请重学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快递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该考试”的考试成绩单、书面重学要求、未通过考试证明材料等材料;
6、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和交付的材料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应当及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与乙方开通重学权限。
七、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及履行情况;
2、任何一方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以及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涉及到对方的相关商业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或利用;
3、本协议终止后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效的,本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违约事实发生后,经守约方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证实确已违背其义务,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并有权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中的相应义务,直至违约方停止其违约行为。如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
3、除本协议第九条所述的情况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不及时履行本协议,且经守约方书面通知改正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培训目的难以实现的,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本协议解除。
九、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责;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应于不可抗力时间终止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对方的损失扩大;
3、任何一方主张不可抗力免责的,应当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
十、争议解决
1、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使用中国法律。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协议自乙方购买本课程并支付所有学费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列为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北京好学厚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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