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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问题

北京-石景山区 12-05 07:16  悬赏 0  发布者:陈桂芝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我弟弟是河北省承德的去北京打工的,在现在这个工厂干了一年多了。工厂的办厂手续不全,老板就一直没有和他们签订合同,工厂也办了一部分人的意外伤害的险种。就应付检查的。要是有人出了伤亡事故就给谁报上保险。我弟弟是2013年11月6号出的事,右手胳膊肘下10公分处全没了。住了10天院,可能是厂方让医院撵他出院,之间厂方和他谈了赔偿的事。他们说工厂手续不全要和他私了给他50万。我想问问像我弟弟这样的伤势能定几级残废呀?要是私了能拿到多少赔偿金啊?如果上告能不能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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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5 08:58
按照损失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2-05 10:52
你好, 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才能确定。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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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05 11:23
您好!
(一)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二)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四)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05 09:13
先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计算赔偿。具体情况建议您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05 09:20
按照损失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05 09:47
你好,先申请工伤然后做伤残鉴定,如果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经济损失费等等。
回复时间: 2013-12-05 09:48
伤残等级要经过伤残鉴定才能确定等级,建议先申请伤残鉴定,最好不要轻易的签协议。
回复时间: 2013-12-05 10:00
你好,如果私了的话建议拿资料过来具体给算一下,看是否合理,如果协商解决布标,那么深情仲裁维权,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具体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2-05 10:02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社保局只接受两种形式的工伤证明,也就是开头提到的,单位出具的因工受伤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正式的工伤鉴定报告。)其他证明都没有法律效力,社保局也不接受。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我的补充: 2013-12-05 10:03
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我的补充: 2013-12-05 10:04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回复时间: 2013-12-05 11:14
你好,你弟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然后可以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依据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的。
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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