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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意金:

湖南-益阳 12-05 11:46  悬赏 0  发布者:广州陈小姐 给我留言  回答:(2)
由于本人在外地,由母亲在老家帮忙看房,看中一套房后,销售刚开始发短信通知我妈价格为3388元/平方米。后来我打电话一问,被通知价格为3580元/平方米,原来通知的有误,其它杂费加起来为一万五千多。由于开盘时间为两周后,在沟通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我让我妈下了5000元诚意金,对方电话承诺为1个月内可以无条件退回。后来销售通知说开盘时不排队拿号,公司想造势,让我们直接轰抢号码。我认为不安全,让我妈提出拒绝买房要求。
  后来销售又改口说还是排队拿号的,并且价格提至3603元/平方米,并算出我的首付及月供款项,杂费由原来的一万五千多,变成了一万九千多。但是我用网上的贷款计算器算出来的数字,跟他们提供的怎么也对不上号。于是再仔细让我妈查看他们给的数字,原来对方提供的价格为一次性付款的折后价。
  我明明告之需要贷款,而且由于本人公积金不在老家,只能会用商业贷款,他们还要求我提供身份证号查询我的信用度,现在居然拿这种数字忽悠我妈。虽然签有协议书,后来才知道上面的时间不是一个月,而是开盘后30个工作日。
  我觉得这地产商诚意严重缺失,还差两天开盘就不想要房子了。请问这种情况下,要求退回诚意金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果被拖延返还时间,可不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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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5 15:08
你好!可以要求退,如果是定金不能退。
回复时间: 2013-12-10 10:20
可以要求退还,是违法收取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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