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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 离婚1年半后  被起诉  要求分割房产

江苏 12-07 21:31  悬赏 0  发布者:L62467……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2006年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全款交清。2010年结婚,当时签了一份这个房产共有的协议,但未公正。2011年出台型婚姻法解释后,也未在房产证上签对方的名字。2012年4月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上签订双方无财产纠纷。 并且,将当时签订协议原件归还我。后来女方多次要求复婚,未果。现在,对方以多次找我沟通离婚后要求分割房产为由,到中原区法院起诉我,法院通知我上交相关证据。由于我在外地工作,没回去,他们就发短信给我说要查封我的房子,并且进行拍卖。这样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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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7 21:49
应当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3-12-07 22:08
你好,积极应诉为好。
回复时间: 2013-12-07 21:34
答:合理。你应当积极应诉,不举证将承担不利不利后果。
回复时间: 2013-12-07 21:38
如果你所陈述的属实且无遗漏事实,则法院要查封你房屋并拍卖应该没有充分的事实和法院依据。如果法院尚未开庭,你应积极应诉并提供相应证据,而不应放弃你的诉讼权利,否则会承担对你不利的后果。
回复时间: 2013-12-07 21:39
你好,如果法院尚未开庭,你应积极应诉并提供相应证据,而不应放弃你的诉讼权利,否则会承担对你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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