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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被告在外地

 12-08 11:14  悬赏 0  发布者:wj2056……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甘肃 回答:(4)
认识不到一个月结婚,婚后刚刚半年分开,至今分居4年了,被告(女)在外地居住,但户籍跟我在一起,怎样让户籍所在地受理离婚案件?分居四年能不能一审就判定离婚?请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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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418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08日 11时17分
向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您的详细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8 11:17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由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一审判离。
回复时间: 2013-12-08 11:33
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分居四年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回复时间: 2013-12-08 11:35
可以一审判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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