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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10 17:17  悬赏 0  发布者:suxi6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湖南 回答:(3)
本人于2012年11月8日与一家国企业单位的管理公司签订四年合同,作为外派管理人员到株洲茶陵一家酒店任职管理人员一职。次年3月,因本人身体原因回长沙,动手术,故申请休病假一个月,休完病假回去上班,酒店总经理却告之本人的岗位已由另外一名管理人员代管,劝我回家再继续休假,当时我明明知道那是很滑稽的理由,但却不得不先回家,回家后再三与酒店总经理沟通,告知对方,如果这个事情处理不当,我将申请劳动部门来处理,或许是听说了我会采取这种方式,次日,酒店总经理便打电话通知我回去上班,但前提是,我要再过一个月的试用期?而且我的工资要降1000元,若在试用期内没有出现任何工作失误,会同意第二个月内将我的工资恢复到原来的工资水平,当时出于想回去工作,没有想太多,便同意了他们的这种无理的要求。但另我没有想到的是,回去上班这几个月,酒店总经理因为当时我要回去上班而他不同意时,我说的会申请劳动仲裁,故一直耿耿如怀。回去仅三个月的时间,总经理便处处刁难我,连同我部门的一个主管一起给我穿小鞋,另我的工作很难开展,6月底迫于无奈,我口头向总经理提出辞职的想法,同时也向业主方老板发了一条想辞职的短信,当时,总经理便同意了,但业主老板没有任何表示,我一直在等待老板们的回信,但一直没有。7月15日,总经理突然告之我,业主老板同意我的辞职,让我近两天办理完手续,我没有同意办理辞职手续,而是申请了两个月的事假,但事实上在我办理手续的时候,我的工作岗位已被别人代替。现在两个月早已过去,酒店方没有及时通知我回去销假,经与管理 公司人事部经理沟通,该管理人员让我再去跟茶陵酒店方沟通,我与酒店方沟通数次,结果却是:回去可以,但没有管理岗位;同时,我在茶陵酒店工作半年之久却从不从发放工资条给我,我要求酒店人事部发放,却总以多种理由进行推拖。另外,我当初与管理公司签订的四年合同中就有规定,公司必须为外派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但在茶陵工作半年之久,酒店只是按最低(2010)的基数发放社保的费用给本人,但从今年1月份开始,长沙总店却是按3300的基数给外派人员购买的保险,本人与长沙总店进行沟通,得知需要付16000多元的保险费用,在7月份之前酒店方给予发放的保险费用是按最低基数发放的,经与酒店人事部经理沟通,却被告知,中间所产生的保险差额的费用,酒店方不会承担,要本人承担。另外,回家的这几个月,管理公司也没有与本人进行沟通,就这样不安排岗位,置之不理。甚至待岗期间不发放任何津贴,保险费用也得本人交公司及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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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1日 09时12分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建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0 17:39
协商无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10 18:29
应该立即起诉。
追问:

请问应该如何起诉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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