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北京孟宪辉  李晓航  吴健弘  李仁红  刘同发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案

广东-深圳 12-11 18:15  悬赏 0  发布者:123开始 给我留言  回答:(4)
是这样的,我很我老公结婚近2年,因为自从我怀孕开始他就对我十分苛刻,也对我不关心,曾经提出三次离婚,慢慢的我对他没有感情了,想离婚,近期我跟别人聊天聊得火热,聊天记录被老公看到了,他说我有外遇,离婚的话要我赔偿他精神损失费,您觉得合理吗?

现在有一个1岁8个月的孩子

我老公手上有我跟别人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您觉得这样对我不利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2 11:05
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不能证明你出轨,你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3-12-12 13:28
你好,网络聊天不是法律上承担离婚时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具体可请律师提供帮助哦。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3-12-12 14:22
1、若能和好就想法改善夫妻关系;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且协商不成,可起诉,请求判决离婚。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3、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是平分的,但妇女和无过错方可据案情争取适当照顾。4、你跟别人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是不利证据,但若诉讼,也有办法应对,不用太担心。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联。
回复时间: 2013-12-12 15:09
聊天记录并不是离婚过错的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淮安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淮安
人气:26501
陕西 西安
人气:587426
河北 保定
人气:163231
河北 保定
人气:288501
浙江 杭州
人气:44588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8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