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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证明开立与户籍关系

浙江-宁波 12-12 13:34  悬赏 20  发布者:gll87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台州户籍,农村户口非单独,我老公是舟山户籍,城镇户口单独,我们已经生育过一个女儿。现在舟山市已经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可以申请再生育。申请的材料包括一份婚育证明,由于第一胎的准生证以及结婚证是在台州领取的,舟山计生办要求我们在台州办理婚育证明。当我们找到台州当地街道开具婚育证明的时候被告知:我是农村户口,老公是非农,所有的生育管理需交由女方管理,也就是说尽管舟山市已经放开单独二胎,我们这样的情况依然不可以,他不会给我出具婚育证明。请问是否有这么一个条例规定吗,婚育证明不是应该反映我的一个生育状况吗,难道就因为户籍关系无法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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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2 14:11
可以要求出具相关依据
回复时间: 2013-12-12 13:41
你可以要求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拿出相关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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