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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山东 12-12 18:52  悬赏 0  发布者:13018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我老公结婚4年了 孩子3生日了  最近想离婚  是他提出来的  由于他的家庭情况 决定孩子归我抚养  我就想问问孩子抚养费这块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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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3 22:28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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