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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采光维权问题

 12-13 15:00  悬赏 0  发布者:PX田田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黔东南 回答:(5)
我有一栋四层楼的房屋,一、二楼是框架房,三、四楼是住宅,每一层是四户人家,现一、二楼已租给别人开歌厅,三、四楼共八套住房已全部出售,并且他们已装修入住,我的这栋房屋朝向是座东朝西,在我房屋的西面有一宗空地是别人家的,当时我修建房屋时,住建局批的是在我的西面地块上退出2米后再建房屋,由于施工方不注意放线,就没有让出那2米,我的建房手续是2009年6月批准的,于2011年12月完工。由于我的房屋违规超长和宽,经过县住建局“2012年2月7日关于相关违法违章建房处理的会议”后决定对我进行发款处罚,并补交超平方米的相关税费后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现我的八套住房已出售。    现我西边相邻的那宗地在建房屋,并且没有建房手续,他建的房屋紧挨我西面房屋的一半,挡住了二楼,三,四的所有窗子,我可以维权吗?(我们两家的土地都是跟土地开发商买的)
    如果建房人没有住建局批准的建房手续,我出售的那两套住房的房主到县住建局反应,他们住房的客厅、厨房、卫生间所有窗户全部将要被相邻地块在建房挡住,县住建局没有阻此他家违建,好像默许他家违建,并主持协调,如果达成协议的话,我想问这份协议是否生效?县住建局默认他建房的行为是不是不作为的行为?县住建局认为我们错在前,住建局可以拆销我的房屋产权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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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3日 15时24分
采光属于相邻关系,如果对方房屋和你房屋的距离太小已经影响到你方房屋内的人的正常生活的,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方式维权。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2-13 15:26
1,我西边相邻的那宗地在建房屋,并且没有建房手续,他建的房屋紧挨我西面房屋的一半,挡住了二楼,三,四的所有窗子,我可以维权吗?

可以维权。
搭建房屋是必须经过审批的,未经审批属于违章建筑,应当拆除。对方在没有建房手续的情况盖房,且房屋已经挡住你房屋的二楼影响采光,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立即向当地建委或者城管举报,要求其拆除违章建筑。
我的补充: 2013-12-13 15:27
2,县住建局没有阻此他家违建,好像默许他家违建,并主持协调,如果达成协议的话,我想问这份协议是否生效?
违建应当拆除的,不能默许,即便达成这样的协议,内容也是违法的,协议无效。
我的补充: 2013-12-13 15:28
3,县住建局默认他建房的行为是不是不作为的行为?
如果默认的话一定属于不作为行为,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相关责任。向上一级管理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起即可。
我的补充: 2013-12-13 15:29
4,县住建局认为我们错在前,住建局可以拆销我的房屋产权证吗?
这个肯定不会。
因为实践中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只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限期拆除,另一种就是合法化。
你的房屋在开始的确属于违章建筑,没有审批后续,但后来你缴纳了相关罚款并发放了房产证,这个就是合法化了,你的房屋现在是合法的,住建局没有权利撤销你的房产证,不需要担心。
我的补充: 2013-12-13 15:31
5,关于维权方式的问题。
(1)协商解决。
就上述侵权责任,你可以出示对方违建的录音录像,房屋内没有采光的照片录像等凭证, 要求对方将违章建筑拆除,或者与你的房屋保持一定距离保证采光,如果你们双方分歧不大,那么达成一致意见 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责任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对方处理即可。 否则你有权向当地建委或者城管举报,要求拆除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对方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立即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你无法采光做出相应经济补偿。
我的补充: 2013-12-13 15:32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住建局主持的协议是:违建方要求我赔偿他家4千元钱后,他让出40公分给我出售房屋住户采光,并且我还要赔偿住房户的防盗网款2千元.如果协议签订后,我还可以维权吗?住建局主持的这份调解协议有效吗?

回答:

一般情况下,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就有效。仅从内容上看,目前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对方是违建,没有签订这样协议的权利,主体不合格所有无效。
但你现在有个问题,既然你的房子可以合法化,那么对方的违建也可以合法化,因为这个协议是住建局参与调解的,只要对方和你一样缴纳罚款办理房产证后他的房子就合法了,主体也就合法了,而协议也是你自愿签订的,到时候就有效了。所以我认为如果你一定要维权,也不是跟对方协商,而是从住建局下下手看能不能找找关系把对方违建拆了才是上策。

追问:

我的购房户已多次到住建局反应,而住建局不阻止,反而主持协调,住建局这一行为是不作为的行为吗?

追问:

我的购房户已多次到住建局反应,而住建局不阻止,反而主持协调,住建局这一行为是不作为的行为吗?如果协议签订后,住建局批准他补办建房手续,住建局这样做能行吗?

回答:

属于不作为,可以向上一级管理机关投诉

追问:

如果协议签订后,住建局批准他补办建房手续,住建局这样做能行吗?合法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赵律师的详细解答,我考虑再三,还是不想把事情放大,主要我也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想让住建局的同志为难,不想把事情上升,谢谢你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3 15:05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达成协议,协议有效,如您认定住建局有不作为的情况,可以去上一级机关投诉,或行政诉讼。
追问:

住建局认为我有错在先,可以撒销我的房屋产权证吗?

回答:

你好,不应撤销,因住建部已经对你的违建采取了处罚手段,{经过县住建局“2012年2月7日关于相关违法违章建房处理的会议”后决定对我进行发款处罚,并补交超平方米的相关税费后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而且已经补缴了相关税费。如果采取撤销你房产证的行为,就不该让你补缴相关税费。而是罚款。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4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3 15:08
如能保障冬至一个小时以上阳光即可
回复时间: 2013-12-13 15:15
您好,如果你们达成协议,协议有效,你认为县住建局默认他建房的行为是不作为可到上级机关投诉,你的房屋已经批准建局不能拆销房屋产权证。
追问:

您好!范律师,住建局并没有批准他建,但住建局只是不阻此他建,这是不是不作为,行为?

回复时间: 2013-12-13 15:55
是否挡光需要司法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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