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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种情况是否构成犯罪

山东-烟台 12-16 15:04  悬赏 5  发布者:莲219 给我留言  回答:(4)
男女双方为陌生人经人介绍相亲认识,认识第三天,男方强迫女方卡住女脖子猥亵,手抠摸女方下体和胸部,以处对象的名义这样做不构成犯罪吗??报案后提交不出证据警察说处对象的名义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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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6 15:19
这是民事纠纷的
追问:

报案后提供不出证据 请问构成什么罪?

回复时间: 2013-12-16 15:23
你好,没有证据的话 就没法处理的
追问:

如果对方承认呢?

回答:

承认的话 属于犯罪

回复时间: 2013-12-16 15:59
你好,没有证据的话 就没法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3-12-18 14:39
如有证据,是涉嫌犯罪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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