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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2-19 09:37  悬赏 0  发布者:zhujix……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3)
女方是中国人,男方是尼日利亚人,在尼日利亚登记结婚的,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一年多,现在女方要求离婚需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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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你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审理时,均适用我国。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非常满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9 09:39
可以在我国办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9 09:48
女在国内的,在女所在地法院起诉
追问:

现在女方有一个小孩但是男方从来没付过抚养责任,我想咨询如果离婚小孩该如何判给女方?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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