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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

 12-19 10:14  悬赏 0  发布者:jhywuh……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合肥 回答:(10)
本人于12月3号早上7:35,驾驶一辆摩托车(由北向南,直行道)上班,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途经一公交站台前,有公交车上下客,我减速慢行鸣笛示意行人;突然有一行色匆忙的人,从道路右侧跨步冲向站台(他并未观看左右车辆),正好与我在一交叉点,我无法躲避将他撞倒!
在他倒地时,因我撞的是他左侧,他右手撑地造成右手腕骨折!
请问,这起事故,对方有没有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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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19日 10时15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17
对方是有过错的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17
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情况划分责任。对方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19
报交警,以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24
请报警,由交警定责。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24
你们没有报警做认定,需要你自己承担。 如需帮助,来电咨询或来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28
你好,具体责任的划分以交警事故认定书为准。
我的补充: 2013-12-19 10:29
先尽快报警,由交警现场勘查后认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33
你好!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
回复时间: 2013-12-19 14:02
交警很有可能划定你全责!
回复时间: 2013-12-19 17:38
由交警划分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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