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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孩子的分配问题

湖北-武汉 12-19 11:48  悬赏 0  发布者:153071……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关于离婚后房产、孩子的分配问题。我们07年结婚,婚后共同购有一套住房、育有一女、购有一辆私家车。结婚时我家没有要彩礼钱,婚事也从简,带来有近2万的陪嫁,婚后继续工作一年多,08年10月在老公支持下辞职考证,09年考上研究生,10年初怀孕,10年6月购房,我们自己攒了近12万,男方家出2万,我家借5万,可以不用急着还的,11-13年6月我在校读研,房屋自购买后一直出租,租金一直有涨,抵扣了1/3至2/3的房贷,孩子在老家他爸妈带着,我用自己借的钱、孩子办满月酒的钱、过一岁亲戚送的钱以及自己的生活补助给孩子买了奶粉及其他生活用品,最初几个月老公零散给了几千块钱。自从购房后,老公对我家只借了5万块钱,而且还要还,对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并且耿耿于怀,对我读研有很大的意见,一直对我采取漠视的态度,我毕业后老公要求我把所有的工资上交,并且不交钱就没有坐自家私家车的权利,态度更为冷漠,直接视彼此的关系为已离婚,我们都在市区租房住,没有住房,孩子不能接过来带,有房不能住,有家不能回,我们多次提出离婚,他说过离婚后房子和小孩我一样都别想有,在非常无奈的状况下,我放弃了房屋所有权和孩子的监护权,本来是想把房子过户给小孩,但民政局的人说小孩太小不能过户,所以房产归男方所有,等小孩18岁成年后过户给她,孩子归男方抚养,但男方再婚时,小孩监护权归女方,协议里未提到我家里借的5万块钱怎么还,未提到之前买的车,我以为放弃这一切这样就是对我们购房前那段美好的感情有个交代,我以为他会对我态度好一点,我还可以经常回去探望一下孩子,但是我的想法太天真了,协议完全不现实,我等于失去了孩子,失去了房子,失去了一切,我又将一切从头再来。离婚后我去探望孩子,孩子根本和我不亲了,他也根本视我从来没有存在过,我的孩子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我身边,我现在想咨询一下,这个离婚协议到底平不平等?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男方卖房子的时候到底需不需要经过我的同意?我能不能从男方那里将房子买过来?我有没有优先购买权?现在房子的贷款大概还有30多万,这个房子市值大概有80多万,除去贷款大概还有50多万,我购买这个房子的话,是不是只用出25万多给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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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9 22:1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12-19 16:27
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处理;婚后购买的房屋、车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债务也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3-12-20 10:22
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分,有过错的少分。协商不成,可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20 11:01
你好:1、协议不平等。如果双方签字的话,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应。2、现在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若是双方都有,那就是双方共有,需要经过你的同意。3、可以将房子买过来。4、付款应为剩下的贷款+(市值价-房子的原先价格)。
回复时间: 2013-12-20 14:04
已经离婚,协议已经生效,有没有挽救的办法,建议带上材料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20 15:02
你现在婚已离了,协议都生效了,想要重新分割财产的话很难,除非是在离婚协议中未分割的财产才能起诉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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