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复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蒙彦军  陆腾达  孟凡兵  
该问题已关闭

未就业毕业生社保问题

北京-朝阳区 12-20 19:30  悬赏 0  发布者:shebao……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今年的毕业生,未签三方,8月底档案自动转到区人才服务中心。10月份去人才中心报道将档案转成个人,办理了社保,同时去社保所办了社保卡的二次申领。临时卡写着能在补卡期间手工报销,去医院显示医保也是正常状态,但是前几天再询问说我是属于新参保人员,得持续缴社保六个月后才能激活报销,期间全自费。今天听说学校和人才应该就社保问题有交接,不知道关于这种问题是不是有相关条款,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0 19:33
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追问:

您好,之前体检不合格也未成功入职,所以一直是无业状态,未曾工作,社保是10月在人才中心入的。我就想知道毕业后的续保问题学校和人才中心是不是有交接协议,还是规定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都是按照新参保人员的医保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05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64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