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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撞了人,对方头部受伤,怎么赔偿?

湖南-长沙 12-23 10:49  悬赏 0  发布者:yangji…… 给我留言  回答:(3)
当事人是我爸爸,证件都有,只是没交强险,对方伤者是一4岁小孩,当时有他爷爷带着,碰撞的地点是黄线以内,但是交警来时,小孩送去医院,我爸爸也在路边上等交警,没有留下现场,现在对方在医院费用已经1万8,交警方面,算了所有费用约有2万2千5,现在对方要求要加8千营养费,我爸爸农民,负担不起。我想问一下:
1.像这种情况,我方应付多少责任?
2.营养费具体是什么概念?问了交警,交警说有我们两方协商,难道是对方要多少就赔多少?
3.还有,当时去了省著名医院(湘雅)检查,医生说当地医院完全有能力可以治愈,但对方让要求在另一所一医院治疗,(我家在株洲,对方浏阳)。像这种情况造成的医药费过高,对方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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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3 10:59
首先应让交警划分事故责任,然后你们再根据责任来定赔偿额。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额都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回复时间: 2013-12-23 12:22
1事故责任由交警大队认定
2、可以参照司法鉴定
3、医疗费按事故责任划分分摊。
回复时间: 2013-12-24 19:25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定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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