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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纠纷,被逼的走头无路

福建-福州 12-24 00:58  悬赏 0  发布者:流星雨的星空 给我留言  回答:(22)
我的一个朋友,叫张女士。她和以前男朋友分手了!这男的还来死死纠缠,威胁,恐吓。打人。事情是这样的:四年前 他们认识,女方的父母不同意 有次,那男的合同几个朋友请女的吃饭,强行把她带到宾馆强奸了。之后女方不敢和家里说,也没报案。就这样和她在一起 了,之后把她带到福州来。就同居到一起。后来因为工作分开了一段时间,这女方在药店上班,男的出去学开车。慢慢的女 方不想和她在一起,这男的还经常打她。趁男方出去开车这段时间,同过别人介绍又认识一个男的,对她很好,她就想和以 前的男的分手。那男方回来后就一直纠缠着她。威胁,恐吓,打人。在前段时间晚上还强行把她带到马尾那边打了,后来街 上的人报了警。那派出所也立案了!不过这段时间又来到店里纠缠她,想和她在一起,女方不同意!就在店外面守着。报了 这边仓山建新派出所的警,不受理,说感情纠纷管不了。女方很苦恼,这男方就苦苦纠缠。问问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那 男的什么都不听。就在店外面守着。女方块逼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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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4 05:37
派出所应该管的,他们不管可以投诉他们不作为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4 09:42
及时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5 09:01
报警解决。
  • [河北-邯郸]
  • 李俊律师 VIP
  • 电话:17631394631(微信同号)
  • 1134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5 11:22
你好!非常同情张女士的遭遇,报警,起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张女士找个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跟男方谈谈,了解下他到底为什么纠缠你,然后反其道而行之。
回复时间: 2013-12-27 15:41
及时报警就行,派出所不管找公安分局。
回复时间: 2013-12-24 08:15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处理方法有二:
第一,去公安机关报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殴打他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去法院起诉。《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利包括健康权和婚姻自治权。男方的行为显然已经侵害了女方的上述权利。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法院判令男方停止侵害。
回复时间: 2013-12-24 08:16
答:遇到危险时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3-12-24 08:42
派出所应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4 09:14
男方对你朋友进行纠缠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你朋友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侵权责任,当然,你朋友也可以变更联系方式,搬家,换工作,让其男友找不到即可避免这种情况。
我的补充: 2013-12-24 09:31
对方属于胁迫行为,针对对方的行为你朋友可以报警处理,但报警也只能针对一次行为产生法律作用,没法彻底让你摆脱目前的困境,可以说,法律对你朋友的确有帮助作用,但对于这种流氓式的人物其实意义不大,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2-24 09:32
1,法律救济途径。
首先报警,保留对方对你朋友有人身伤害行为的证据。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2013-12-24 09:34
2,其他救济途径。

对于上述法律救济途径,我想你朋友肯定也尝试过,但应该实际意义不大,没什么效果,即便你朋友是报警或者到法院起诉,也无 阻止对方骚扰,所以你朋友要想摆脱目前的困境,最好的办法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让对方找不到,或者认为骚扰你朋友会给他自己带来麻烦。 当然,如果上述办法你朋友不愿意用,你朋友可以让自己消失,换掉所有的联系方式,把房子卖掉买新的,换工作单位,总之让对方找不到你就是了,这才是彻底的解决方式。

遇人不淑也是常有的事情,没必要过于纠缠,只要你朋友愿意,让 一个人找不到很简单,法律对你这个事情也许有帮助,但并不是最佳选择。
回复时间: 2013-12-24 09:27
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更直接的方式就是离开这个城市到其他城市生活。
回复时间: 2013-12-24 11:13
督促警方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4 12:13
必要时候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4 15:04
一、起诉南方侵权
二、起诉当地派出所不作为
回复时间: 2013-12-24 16:03
不予以理睬就行,如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就尽快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4 17:5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答如下:
1、一般情况下,如果男方只是在女方药店门口守着,并不采取过激措施,报警警察也确实不会管的。但是女方千万不要因为男方纠缠就害怕他,因为越害怕男方就越纠缠她,如果女方下班走出店外,男方继续跟踪,女方可以阻止,如果男方不听,跟随女方回家,男方非法侵入住宅,女方可以报警,警察会受理。并且如果女方与男方发生争执,男方动手打人,女方可以报警处理。
2、但是报警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为如果男方不构成刑事犯罪,报警只会给予治安处罚,这样的话,男方还是会继续纠缠女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并且感情问题,法律不予调整,遇到了不道德的人,很多也是没有办法的,其实四年前如果女方被强奸时报警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不会像今天这么纠缠不清。
4、如果想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只能不让男方再找到女方,如果可以离开男方所在的城市是很好的选择,但这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要重新找工作等,但是为了以后的幸福,请慎重考虑一下。
以上回答,如有不解,请继续追问
回复时间: 2013-12-24 21:13
您好,作为律师,很清醒地提醒您的朋友:其实这种事情,法律帮不了您的朋友,建议您的朋友赶紧想办法离开对方,不要再和对方纠缠下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办法。

再次说明,正因为我们是律师,知道法律帮不了您的朋友,才给出她这样的建议。

祝您的朋友早日走出阴影
回复时间: 2013-12-25 10:16
报警处理,你朋友已经报了,不解决问题,老是报警,警察也会烦。她有中意的男朋友,可以同他商量,怎么办。如果他不管,我看还是想办法离开居住地,到其他城市生活,也不要寄希望这个所谓不错的男朋友,否则将来后果难料,前面的所谓男友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
回复时间: 2013-12-25 12:18
建议:
1,你朋友可以强奸罪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2,你朋友还可以故意伤害罪报案,要求公安机关(重伤情况下)或法院(轻伤情况下)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5 22:08
你好: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26 18:00
建议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3-12-27 11:03
如对方有殴打行为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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