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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房屋拆迁宅基地补偿问题纠纷

湖南-岳阳 12-24 11:38  悬赏 0  发布者:yhzhen…… 给我留言  回答:(1)
老家旧房屋因修路拆迁,拆迁合同由政府签订拆迁协议,原拆迁合同上写明除房屋补偿款以外,会按旧房屋宅基地实际面积补偿新的宅基地。但后来政府说这个宅基地补偿没有了,原因为:浯信复字 [2013]014号 关于冷正章反映政府未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分配其宅基地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冷正章: 您于2013年12月5日来信反映浯口镇开发浯口大道拆迁了您的房屋未安置宅基地给您的信访事项。 经调查:浯口大道开发居民房屋已完全按照协议处理,但您的老屋建房是原来您所在街道组别的集体土地所在,且您已在新教街又建了新房,按照您所在组居民的集体商议,您不具备再另行分配宅基地的条件。 浯口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处理单位:政府办
处理时间:2013-12-24
备注:本人的新房屋在2010年修建,旧房屋拆迁合同是发生在2012年,请问政府的这个处理结果合法吗?
问题补充:
原政府拆迁合同上明确注明了宅基地补偿条款,请问这算不算合同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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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4 15:35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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