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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责罚了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办?

陕西-西安 12-24 21:33  悬赏 0  发布者:zhangl……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是一名围棋老师,前几天,在小学上培训课的时候,有一个二年级的小孩,上课捣蛋,屡教不改,我实在没办法,便用教棍打了孩子的手十下,下了狠手,再打了孩子嘴巴两下,但孩子躲过了,没打到,后来孩子的家长来了,大吵大闹,随后几天,家长先后告到了公安局,和教育局。教育局领导和我们学校领导一起想和孩子家长和谈,却不曾想孩子家长几次说好了答应和谈,却总是不出现。我们想陪孩子家长,带孩子去医院看病,确是孩子家长总是不同意给孩子看病!现在孩子家长闹得学校和教育局领导没办法,问他有什么要求,他不提要求,现在我所在的围棋培训学校已经和我解除了合同,我算是失业了吧!就是这样,孩子家长还是不罢休,扬言还要往上告!!
我想咨询的是: 如果公安局立案了,会对我有什么处罚,有民事的处罚,有没有刑事的啊!
孩子的家长扬言让我一辈子当不成老师,我想问一下,我的初级围棋培训老师的资格证是陕西围棋协会颁发的,当地的教育局和市级教育局有没有权利吊销我的教师资格证,现在的我能做些什么,又或者改怎样去做?想咨询一下您!
如果孩子家长告到了法院,结果有可能是什么,会对我有哪些方面的不利,又或者我又会受到什么处罚?如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直接吊销我的教师资格证?
如此情况又会对我原来所在的学校有什么影响,会不会让我们学校停止开课,让学校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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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4 23:08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3-12-24 23:09
培训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学校赔偿后,可以向你追偿。
回复时间: 2013-12-25 09:43
你好,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但是学校还是可以向你追偿的。。。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12-25 15:02
你好,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构成刑事犯罪的故意伤害罪需要达到被害人轻伤以上的程度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复时间: 2013-12-25 16:15
由学校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但可以向你追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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