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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款

江西-吉安 12-24 22:27  悬赏 0  发布者:kg02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2002年上大学,根据国家政策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学校,毕业后我们县有个不不知道合不合法的规定,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的人户口不能在转回老家父母农业户口名下,后一直挂在人才市场,但是我的当组织关系一直放在村委会,现在政府征迁土地,村里说我户口不在家,无法分征地款,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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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5 10:47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再给你补偿。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12-25 09:06
如果户口不在,但是你的责任田地还在的话,你还是可以分配的。
回复时间: 2013-12-25 10:10
不合法,法律规定,只要你在其他地方安家立业并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在这种情况下村里才可以补分给你土地补偿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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