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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使用费

浙江-绍兴 12-26 20:59  悬赏 0  发布者:yuan33…… 给我留言  回答:(3)
高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 我的同事2010年7月18日在公司的宿舍办理了电信网络(两年使用合同),由于辞职就在2012年6月22日把合同未到期的网络转到我的名下。当时网络附带了一个座机电话,未提起使用期限以及使用费用。我在2012年7月22日左右到电信营业厅办理了网络拆机手续,电信工作人员未让我缴纳费用,只是说附赠的电话使用期限是三年。今年8月份我去电信营业厅咨询时,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要缴纳500多元,包括2012年7、8两个月的网络使用费230多元和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座机电话的使用费216元以及因未及时缴纳这部分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请问电信方面这样收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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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7 11:25
看当初签订的合同了
回复时间: 2013-12-26 21:08
具体的咨询管理部门
追问:

您好!请问可以向哪个政府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27 14:13
具体的咨询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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