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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男友之间的钱财问题

北京-丰台区 12-26 21:51  悬赏 0  发布者:配合你演戏s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跟我男朋友没结婚但是同居在一起, 在这期间他借了两万块钱,我俩一起花的,之后他要求我一起偿还, 要是不还说我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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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6 21:56
这是民事纠纷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7 09:08
不是诈骗
回复时间: 2013-12-26 21:55
建议分割清偿
回复时间: 2013-12-26 21:57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26 22:00
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6 22:38
你也应当清偿一部分;
回复时间: 2013-12-26 22:51
你好,如借款是两个人花掉,需要共同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3-12-27 08:30
如果没有证据,您无需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回复时间: 2013-12-27 09:29
你好,恋爱中的赠与目的性是非常明显的,前期是为了建立恋爱关系,后期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所以恋爱的赠与是目的性赠与。我国《合同法》在赠与合同一章中没有明确规定目的赠与,对于目的赠与只能适用一般赠与和附义务赠与的规定。由于恋爱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尚不存在如同婚姻关系所确定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那么类似婚姻中的“忠诚义务”等就无从谈起,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恋爱关系解体是无所谓谁存在过错的。但是,尽管不能因为受赠方拒绝进一步交往就认定其存在过错,却可以将其作为认定赠与方达不到“目的”的原因。当然赔偿在恋爱期间诸如送花、送小礼物,请吃饭等费用的负担,则是于法无据的。因为两者之间是一个不受法律调整的社交关系。只有对于一些大额经济往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13-12-27 10:46
您好,你们之间的关系只是非法同居,最多只是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诸如送花、送小礼物,请吃饭等费用的负担,则是于法无据的。因为两者之间是一个不受法律调整的社交关系。只有对于一些大额经济往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13-12-27 13:10
你好!如果一起花费了,那么属于共同债务,有偿还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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