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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

广东-佛山 12-28 18:06  悬赏 0  发布者:泪下、悲过 给我留言  回答:(9)
在2012年10月租了一广场商铺,租期3年,由于广场人流量少,生意做不下去,于是想终止合同。当时交5000元房租押金,500元水电押金,如今终止合同,能否可以收回5500押金?收据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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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8 18:10
这是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3-12-29 00:31
可以收回押金的
回复时间: 2013-12-28 18:08
押金可以要求退回,但应该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8 18:08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8 18:22
可以要求退回
回复时间: 2013-12-28 18:45
按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28 22:29
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是否可以退回押金或退回多少。
回复时间: 2013-12-29 20:37
你好,你方单方面违约的话,估计难以取回按金。
回复时间: 2013-12-30 11:42
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一般属于违约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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