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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自行车逆行在非机动车道与电动车相撞,对方如果去医院检查,是否需要我赔偿?

山东 12-28 23:48  悬赏 0  发布者:111ALE……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骑自行车逆行在非机动车道与电动车相撞,对方辱骂我,我报警,对方也报警了,交警将自行车与机动车都拖走了,对方若出现医疗费是否需要我赔偿?当时路人报120,120来后,电动车主不上车,120又走了。后来他们的私家车来把电动车主带走了,他们讲要去医院查伤。交警留下了我们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并给了我一张警民联系卡,上面显示单位是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队。若出现对方索赔甚至讹诈现象,我能否避开?我是学生,当时正要拐弯回家,所以逆行的。我通过咨询朋友,它说可以通过交警认定来避免对方的讹诈行为,不知道如果交警联系我时我该怎么说才对我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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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9 09:55
这是要由交警先认定过错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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