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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
12-29 12:19 悬赏 5 发布者:ws7295……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达州 回答:(5)
1、新农村建设拆迁有没有单独的拆迁规定?是按照国家拆迁标准还是按照当地拆迁标准赔付!
2、新农村建设财政有没有专项资金支持?
3、新农村建设的新房外乡人能不能购买?本乡邻村人能不能购买?
4、新农村建设用地的赔偿标准有何依据?我们这儿土地赔4000元/亩合法吗?
5、新农村建设所用林地的赔偿标准有何不同?
2、新农村建设财政有没有专项资金支持?
3、新农村建设的新房外乡人能不能购买?本乡邻村人能不能购买?
4、新农村建设用地的赔偿标准有何依据?我们这儿土地赔4000元/亩合法吗?
5、新农村建设所用林地的赔偿标准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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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四川-达州]
- 李保欢律师
- 电话:13778318242
- 15344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30日 15时13分
1、达州地区的专门规定为《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后简称办法),按照国家拆迁标准的同时按照当地拆迁标准赔付(即前面的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这个问题你要问什么太明白。 给你看办法的规定:“因建设需要征地拆迁的,由征地拆迁机构按规定组织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费用。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并依法管理使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除社会保障项目经费外,剩余部分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全额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未按期全额支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拒绝交付土地,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3、你的新农村建设的新房若是建设在变性了的土地上(即进行了国有土地征收的)任何人均可以购买,若建设在集体土地上,则为俗称的小产权房,本经济集体之外的人无法购买。
4、达州市的赔偿标准依据前面提到的办法。具体赔偿标准可以协商。
5、你可以去看《办法》的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
2、这个问题你要问什么太明白。 给你看办法的规定:“因建设需要征地拆迁的,由征地拆迁机构按规定组织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费用。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并依法管理使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除社会保障项目经费外,剩余部分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全额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未按期全额支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拒绝交付土地,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3、你的新农村建设的新房若是建设在变性了的土地上(即进行了国有土地征收的)任何人均可以购买,若建设在集体土地上,则为俗称的小产权房,本经济集体之外的人无法购买。
4、达州市的赔偿标准依据前面提到的办法。具体赔偿标准可以协商。
5、你可以去看《办法》的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
我的补充: 2013-12-30 15:19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你可以去查查。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 [四川-成都]
- 龙成律师
- 1341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9 12:34
只有政策。
- [辽宁-沈阳]
- 李保忠律师 VIP
- 电话:13840508677
- 10916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9 13:07
有政策
- [四川-成都]
- 龙宇涛律师 VIP
- 电话:13018210906
- 79559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9 13:52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相关政策。
- [北京-朝阳区]
- 李三勇律师 VIP
- 电话:13311076167
- 2805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30 14:36
您好!
1、一般按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赔付,但是如果当地补偿标准与国家公布的严重不符,另行协商或起诉解决。
2、赔偿标准过低,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方式来维权。
3、征收土地应当由省级以上部门批准,林地征收除了补偿用地补偿还应有地上附着物以及农民今后生活方式的解决问题补偿。
详情可来电来访。
1、一般按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赔付,但是如果当地补偿标准与国家公布的严重不符,另行协商或起诉解决。
2、赔偿标准过低,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方式来维权。
3、征收土地应当由省级以上部门批准,林地征收除了补偿用地补偿还应有地上附着物以及农民今后生活方式的解决问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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