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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的动迁的安置问题,急急急!

上海-虹口区 12-29 15:32  悬赏 0  发布者:jfuedk…… 给我留言  回答:(7)
1.以前是凭租用公房凭证上的名字就可以直接加进户口薄里,现在动迁,冻结了,不给加到户口里。租用公房凭证上的人能算安置对象吗?动迁组现在就咬定要迁进户口才给安置,说是新政策,我们这边房子里实际居住的有2个人,户口上有5个人(包括实际居住的2个)另外三个就是公房租用凭证上有,但未迁入户口,其中一个他出没有房,并且今年刚结婚生了孩子,这个怎么算?动迁组坚决不肯给安置,他们这么说有法律依据吗?如果真的到最后上法院的话,我们胜算大吗?
2.另外,租用公房凭证上写有一个独立卫生间,没写面积(动迁组说在物业那边查到是5.9平方,但是我们个人去查,物业不给查,问动迁组要复印件也不肯给)。在10几年前我们买进去的时候已经被改成亭子间,实际面积是9.1平方。现在在算建筑面积的时候,这个亭子间什么面积都不算,只给一个补偿款。

现在动迁组说这些问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他们只根据现在的政策走,现在虹口区的政策就是这样,没写面积都不算,户口没进去都不给安置。

没有积分了。。麻烦各位律师给点建议,因为已经到最后期限了,接下来可能就是面临强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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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9 15:48
按照当地的标准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3-12-29 16:07
按照当地的标准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3-12-30 10:52
问题较为复杂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12-29 16:09
1、公租房的安置对象为承租人和同住人,同住人需具备一定的户籍、居住条件或视为同住人的规定情形,只有结合你的具体情况才能分析判断。
2、征收补偿一般以登记的为准,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但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追问:

谢谢王律师,那现在我们手上的蓝卡(公房租用凭证上)只写了独用大卫生,没写面积,物业那边的资料也不给查,怎么办?
动迁组那边私下谈的时候也说了,他们查出来的5.9平方也只是内部收房租的资料,如果真的到最后打官司,物业那边登记的资料他们完全可以重新写一份,就不给我们写面积,我们也没有办法的。他们的说法可能么?如果到时双方的凭证上,独用卫生间都没写面积,是能根据实际面积来算吗?不需要算9.1平方,只需认可5.9平方,这个可行吗?有法律依据吗?

回复时间: 2013-12-29 19:16
1、承租人属于拆迁安置对象。

2、可以委托律师到物业公司调查。
回复时间: 2013-12-29 19:40
哎。动迁组就是这样。有户口的说,动迁按面积计算;没户口的,说按人头计算。反正怎么算可以少动迁费,就怎么说。自己全力争取合法权利吧。
回复时间: 2013-12-29 20:15
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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