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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财产保障问题

北京 12-30 10:23  悬赏 0  发布者:hbbdly…… 给我留言  回答:(14)
已离婚案件,房屋法院判给女方,但由于房屋是以男方名义登记购买的,未还清贷款,无法过户给女方,为了防止男方在过户之前出售此房屋,我们如何在房管局进行登记才能确保男方私自出售房屋?
问题补充:
房屋是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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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30 10:25
需要登记
追问:

如何在房管局进行登记呢?谢谢!程序大概怎么走呢,房屋北京的房子。

回复时间: 2013-12-30 10:26
这是要等判决结果的
追问:

你好,法院已经出了判决书(而且是中院判决,终审判决)。不要怎么做,才能防止男方卖房,谢谢!

  •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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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30 22:36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回复时间: 2013-12-30 10:24
您好,判决书出来后男方已经无权这样做了。
追问:

你好,您的意思是不用再做其他登记的事情的,谢谢!

回答:

可以签订协议,对判决结果做约定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追问:

您好,主要是男方不会配合这样做的,因为现在男方很后悔,但判决书已生效一年多了。

回复时间: 2013-12-30 10:26
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3-12-30 10:28
你们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并公正。
回复时间: 2013-12-30 1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追问:

您好,你的意思是要先进行预告登记,我们直接进行登记不行吗?预告登记是三个月的期限就失效了。如果是预告登记,我们在多少时间内才能申请登记呢?就是这里不太懂,谢谢徐律师!,房屋是北京三丰区的。

回复时间: 2013-12-30 10:44
你好,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你所谓的三个月是申请的时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3-12-30 11:22
您好,现在房屋已经属于您的了,如何登记详询房管部门。您可以将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由您保留。
回复时间: 2013-12-30 11:32
可以进行异议登记。
回复时间: 2013-12-30 11:38
你好,有法院的生效判决,男方是不能私卖房屋的。
回复时间: 2013-12-30 11:44
您好,您可以吃判决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或声明事项,以便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2-30 18:06
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回复时间: 2013-12-30 22:06
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你所谓的三个月是申请的时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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