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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尚未还清),离婚房产会判给男方多还是女方

河北-廊坊 12-30 11:53  悬赏 0  发布者:mopaoq……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我和老公是2010年10月领得结婚证。结婚前的两个月即2010年8月把他和他父母三人名字的老房子卖了210万,买了新房说给我们结婚的,由于当时老公的资信问题不能做主贷人向银行贷款,所以由我作为主贷人贷款(因为当时没结婚,所以产证上只有我一人的名字),贷款是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加商业贷款。婚后由我们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如果现在要离婚的话,请问这套房子会怎么分割(当初首付款是由我丈夫的账户转账支付的),是否我可以获得相应的部分包括婚后还贷及房子增值部分?首付70万总价235万贷款165万(30万公积金135万商业贷款),现在房子价值385万,我大概可以分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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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30 15:24
你好: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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