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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0 22:55  悬赏 50  发布者:陈公新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5)
跟一个女人2次离婚,2006年第1次离婚财产分割时我要了房子在公正处做了公正.并给她了一部分房款.还没给完还.但在2009年我和她复婚,再2013和她又离了.这次我的房子还要拿出来分割吗? 我这次婚前有2套房子.卖了一套40万,就离婚了.在离婚前大家口头协议是我要10万.她30万.那30万包含我现在住的房子钱,就是先当于我把我现在住的房子又买下了,因此在写协议时就没有提那40万的事,协议只写了我现在住的房子归我.现在对方有一部分钱没给我.怎么办?公正还有效吗?公正房子是什么财产?
问题补充:
公正房子是什么财产?指是2006年财产分割做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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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0时14分
之前公证的房子是属于你个人财产,并不因后来又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所以你不用拿出来分割。
追问:

根据是什么?但法院的庭长又说是共有财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30 22:58
可以办理公证
回复时间: 2013-12-30 23:07
你好:可以签协议和公证
回复时间: 2013-12-30 23:15
可公证。
回复时间: 2013-12-31 09:40
这次你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不需要拿来分割。之前的公证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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