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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问题

 02-15 20:13  悬赏 10  发布者:songsj……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河北 回答:(3)
起因:家人和他人(二人)因说话不和打架,对方先动手打的人,致家人身上和眼部多处受伤。在打架过程中家人拿未开刃镇宅刀将对方的手指砍伤,造成肌腱断裂。对方自行找地做了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对方报案,公安机关将家人拘留,对方无拘留。
请问:对方的鉴定是否有法律效力?公安机关是否应将当事人都拘留?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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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2月15日 22时47分
应由派出所委托鉴定,但伤情如果是轻伤的,将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5 20:43
法医鉴定具有法律效力,但你可申请重新鉴定。
属于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2-16 00:09
   可重新申请鉴定,同时你也可要求鉴定。应该是故意伤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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