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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存款纠纷

四川-泸州 01-03 10:35  悬赏 0  发布者:133982……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行有一活期客户,对他其中一笔活期取款存在异议,认为他没有取过这笔款,但活期存折和密码都是他本人保管,要求做笔迹鉴定,万一做笔迹鉴定来不是他支取的,我们负不负责呢?我们的业务制度有这样一条“  不需出示身份证件,只需密码办理的业务,若密码正确,均视为客户本人办理。如为代理人代办业务时,代理人在签名确认处签代理人姓名(注明“代”字样)或签账户所有人姓名均为有效。”法院认不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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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3 11:23
您好,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1-03 10:44
协商不成,依法诉讼解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回复时间: 2014-01-03 10:45
你好,协商不成及时起诉,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回复时间: 2014-01-03 10:51
你好,根据你们的协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1-03 11:05
对方如果不承认,银行有监控记录的。监控记录可以作为记录的。
回复时间: 2014-01-03 11:10
如果你们的业务制度经过客户认可,对客户有约束力。如果没有经过客户认可,对客户没有效力,如果该款确系被他人冒领,你行有赔偿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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