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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離婚記錄!

香港 01-05 02:51  悬赏 0  发布者:danny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香港人!10年前於內地結婚,5年前我丈夫說要跟我離婚,我沒有理會他!現在我想跟我的男朋友結婚,我想查詢是否已經離婚!請問要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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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05 21:43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4-01-05 08:29
你如果在大陆未办理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则你现在依然是已婚状态。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前不能与比男朋友结婚。具体可电话详细咨询牛律师。
追问:


當時我的丈夫是說要申請單方面離婚的!

回答:

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时,民政局回审核当事人的婚姻状态。

追问:

即是說我的丈夫不能提出離婚嗎?(他找不到我的,因為我在香港)

回答:

可以提出离婚。

追问:

找不到我也可以提出離婚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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