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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占用个人林地

四川 01-05 16:38  悬赏 0  发布者:893897……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家有一块土地,以前是生产队的松树林地,后来土地下户了生产队就分给我们了。2002年县林业局告知我们要在我们土地上修建一个森林防火停机坪。当时共征用了土地23亩。然而林业局没有批到使用权。写了一份合同,后来合同作废。修建了一个600平方左右停机坪。剩余的土地我们一直种着粮食。林业局当时每亩土地给了1296.3元人民币。2012年底我们得知要修泸沽湖大道。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在赔偿的时候,林业局说赔款应该属于林业局。直至今日也未能得到合理解决。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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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5 17:47
如未拿到补偿,可找当地政府解决,甚至可行政诉讼。
追问:

哦,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1-05 22:04
可行政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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