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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租金纠纷

福建-福州 01-06 16:09  悬赏 0  发布者:964681……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 三个月前租房时交了一百多的押金 ,关键是没有合同,只是口述。说租先三个月,之后我们觉得不水电费用不起准备搬走,租房期满后给房东答复一周之内搬走  现在都快一个月过去了却不能要回押金  说是因为我们没有告诉她就搬走了不能要回押金。而当我说起当时的情况时,她说忘记了。我当时除了我之外还有2个朋友也在场  而她就是说我没有告诉她而搬走损害了她的利益不能退回押金,到法院起诉,工作人员说没有证据不能胜诉还浪费起诉费用。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嘛?
请问这是否合法,我是否能要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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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6 16:38
一百多还是协商处理,打官司没意义。
回复时间: 2014-01-06 17:06
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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