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龙宇涛  李波  王远洋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家庭纠纷

 01-06 22:06  悬赏 0  发布者:liang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0)
老人宅基地拆迁,四方当事人,老人,儿子及两个女儿私下签订协议三个孩子各分得75平房屋一套,儿子因一直赡养老人还分一些现金。签订老人名下无任何可继承遗产:并且老人和儿子居住并抚养!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效,是不是老人还活着女儿就可以不赡养老人!而且老人还活着是不是做遗产分配不合理?协议中还签订,如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分的75平房屋无法实现,则以回迁政策所制定的回迁购房款购买价格予以补偿。后来房屋改好了其中一个女儿的房屋由原来的75平被开发商改为85平,算不算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呢?查到合同法解释:不可抗力还有其它解释!请求解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07日 11时01分
你好。1、只要是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协议的签订并不能取代女儿的法定赡养义务,女儿依然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3、老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他们的个人财产,因此,老人生前就做遗产分配属于赠与,是合理合法有效的。
4、按照你们协议约定,房屋由75平米变成85平米的,并不是协议中导致房屋无法实现的不可抗力因素。如果其他人对此有异议或觉得显失公平,可以协商解决或请求法院变更协议。
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订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
追问:

追问:如果子女写协议以后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不可以重新立遗嘱并公证,之前的协议作废吗?房子还没写到每个人的名下

回答:

可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老人完全有权利重新立遗嘱并公证。

追问:

这份新立并公证的遗嘱如果老人还活着,她们姐妹两个想推翻告上法庭,老人用出庭吗?老人已经93岁高龄!之前拆迁的时候写了一份委托书,所有拆迁事宜有孙子处理!有没有用处呢?还有老人93岁如果带去公证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回答:

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最为明显,老人活着时,任何人是无权推翻老人的遗嘱的,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非老人意愿,任何人不得篡改、推翻老人遗嘱。
委托书要看具体的授权范围,一些必须亲自为之的法律行为,比如订立遗嘱,是不能由有法律利害关系的人代理的。
遗嘱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特别名明了清晰!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6 22:08
老人活着经协商也可对相关财产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1-06 22:10
不可以。
看老人意见。
不是。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06 22:13
您好!
1 所有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 可以立遗嘱;
3 不属于
追问:

如果立遗嘱之前的协议就无效了吗?

回答:

您好,具体根据遗嘱内容,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1-07 05:57
你好,如果宅基地完全属于老人所有,根据拆迁政策,在拆迁中三个子女无任何拆迁利益。你们子女与老人所签订的协议事实上是老人对你们子女的一种赠与,如果拆迁已完成,并已实际入住,房产证办理到子女的名下,属于赠与已经完成。
     如果现在宅基地拆迁,还没有实际入住,房产证也没有下发到各个子女名下,老人可以撤销赠与,可以另立遗嘱。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义务,不能因一份协议就赋予子女可以不赡养父母的权利。
追问:

追问:如果子女写协议以后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不可以重新立遗嘱并公证,之前的协议作废吗?房子还没写到每个人的名下

回复时间: 2014-01-07 08:39
1协议有法律效力
2子女都要赡养老人
3不属于。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07 09:49
关于财产分割约定,有产权人达成协议的可以。
关于赡养义务,不受协议内容约束。
回复时间: 2014-01-07 10:37
您好,1、协议属于老人对子女的赠与,有效;2、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3、不属于不可抗力
追问:

如果子女写协议以后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不可以重新立遗嘱并公证,之前的协议作废吗?房子还没写到每个人的名下

回复时间: 2014-01-07 11:38
1 所有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 可以立遗嘱;
3 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4-01-07 14:48
1、按照您的叙述,初步定协议有效。
2、老人还活着只能导致继承不能发生,但是财产(遗产)分割协议还是有效的。
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无法克服的情况。初步认定其中一个女儿的房屋面积增加不属于不可抗力。
4、每个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分男孩女孩,不论是否分配财产。
尽赡养义务较少的继承人,还有可能在实际分割时被要求少分或不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山东淄博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86
山东 临沂
人气:249234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74
广西 柳州
人气:70912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507
安徽 合肥
人气:28295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