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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判给多一点

广东-阳江 01-07 13:21  悬赏 0  发布者:被遗忘的QQ 给我留言  回答:(13)
孩子还不到5周岁女方提出离婚孩子会判给谁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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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7 13:24
判给有利于孩子健康生长和生活环境好一点的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1-07 13:47
你好,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
回复时间: 2014-01-07 13:27
1、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回复时间: 2014-01-07 13:28
需要结合双方的情况综合分析,可以积极主动收集证据,化不利为有利
回复时间: 2014-01-07 13:29
需视具体情况分析,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回复时间: 2014-01-07 13:43
3、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1-07 13:49
看平时跟谁,哪方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
回复时间: 2014-01-07 14:03
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
回复时间: 2014-01-07 14:41
判给有利于孩子健康生长和生活环境好一点的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1-07 15:46
你好,,一般都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来确定由哪方抚养的,需要法庭审理后才能确定的。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4-01-07 17:12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4-01-07 17:54
需要结合双方的情况综合分析,判给有利于孩子健康生长和生活环境好一点的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1-07 19:27
判给有利于孩子健康生长和生活环境好一点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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