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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了不知道侵犯商标权的产品

浙江-金华 01-08 10:30  悬赏 0  发布者:lfc112…… 给我留言  回答:(2)
问1:本人所侵犯的商标注册地点是美国,这对本案是否有影响?
问2:由于是网店一件代发形式,本人没有见过产品的实物,发货也是在外地发货的,这样的行为是我侵权还是上家侵权?
问3:原告发现被侵权后,已发邮件给我,当时我就把侵权产品下架删除了,现在依然诉讼我,这是否造成重复?
问4:网店只有原告取证那一笔交易(150元),在对方邮件终止侵权行为后依然诉讼我方3万元是否合理?
问5:如果上家不能提供产品合法来源,我和上家是否都有责任赔偿原告?
问题补充:
再问: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需要赔偿。 其中”什么叫合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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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8 17:48
你好
若该商标没有在中国注册,则你方不构成商标侵权。
回复时间: 2014-01-08 20:52
合法取得就是通过购买、批发等方式取得,但应选择合法渠道,并且由对方开具发票。

1、如果在国内该商标未注册,是不构成侵权的。
2、我认为你可以重点从你不属于销售者这个角度答辩,具体你自己可以理顺一下。
3、下架不影响他的起诉
4、3万元显然数额过高
5、构成侵权情况下,如果上家不能提供产品合法来源,你就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之后你可以就此损失向上家再行追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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